2005年5月2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九版:火与法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“海岛尖兵”罗军
  罗军,1990年12月入伍,1993年5月入党,现任舟山市消防支队普陀区消防大队党委书记、大队长。在扑救“塔贝克”号、“久远”号渔轮和天丰楼宾馆等火灾中多次发挥关键作用。罗军本人先后三次荣立三等功,多次被省消防总队评为优秀警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,成为海岛消防名副其实的“业务标兵”。
  自2001年以来,他带领大队官兵使大队各项工作都得到了跨跃式发展。普陀消防大队连续三年被支队评为先进大队,被评为普陀区“创满意先进单位”,连续两年被省总队评为“基层建设先进单位”,被省公安厅评为“全省人民满意基层单位”,2001年大队被公安部评为全国“学天津消防先进集体”,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三等功一次。